下列有關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何者錯誤?106 關務身障三等
(A)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印刷或其他情事,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無論消費者或企業經營者均不得主張該條款之有效性
(B)契約約定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應認係違反平等互惠原則之契約
(C)未給予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D)違反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特定行業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解答
選項A: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印刷或其他情事,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選項B: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款:「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一、當事人間之給付與對待給付顯不相當者。
二、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
三、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
四、其他顯有不利於消費者之情形者。」
選項C: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第1項與第3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第一項)。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第二項)。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第三項)。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第四項)。」
選項D: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3項,本選項正確。
所以這題要選A